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划和规范 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 资源配置,组织、指导编制卫生健康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 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 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卫生健康系统 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 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 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 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 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 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有关药物政策,开 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 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 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 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 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卫生健康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 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 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 生育政策。代管区计生协会机关。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 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 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 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 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推动中医药强区建设。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 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 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 大健康理念,贯彻落实健康广东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 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 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 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 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 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 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 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改革完善医 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医疗服务 质量和安全监管。五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 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 理自主权,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 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 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 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 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 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和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 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 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 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 落实国家、省、市的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 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 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 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 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 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 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 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 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海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传染 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海关部门建立 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 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 协作处理机制。
4.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 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 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 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 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 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 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市医疗保障局茂南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 康局、市医疗保障局茂南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 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 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 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机构设置 5 个,
具体包括:其中区人口计生目标管 理责任制考核办公室、区计生协会办公室、区爱卫办、区医 患关系协调处理办公室、区健康教育所,均为公益一类正股 级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隶属我局管理。
咨询电话:0668—2537026
办公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茂南大道东72号(富城御园楼盘一楼25-28号、二楼7-26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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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668-2979128
办公地址: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大院茂名市卫生健康局6-10楼; 。 邮政编码: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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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668-2537001
办公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茂南大道72富城御园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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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茂名市茂南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办、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 政务公开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 办公地址:区卫生健康局603室 办公电话:0668-2813096,0668-281229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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