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是全市供销社的联合组织和领导机构,由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领导分管,属事业单位编制,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下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业务科、合作指导科、财务审计科、机关党委。其主要职能是: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对政府授权和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商品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区、县级市供销合作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与总社、省社的各项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1.负责督办市社党组会和理事会各项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和市社领导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社员代表会议、理事会会议纪要及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市社机关文秘、保密、机要、档案及公务接待、公务车管理工作。
4.负责市社新闻宣传、信息简报编写、政务社务公开、网络信息更新工作。
5.负责应急突发性事件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市社机关材料采购、基建工程等后勤、对外联络和上传下达工作。
7.负责市社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和对外材料审核工作。
8.组织协调好市委、市政府考核工作。
9.负责市社系统有关经济诉讼、法律事务的联系工作。
10.参与完成市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综合业务科
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系统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和农副产品的龙头企业建设和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并指导经营管理。
2.负责指导全市系统社有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组织直属企业改革推进工作。
3.负责全市系统投资发展项目的规划工作,负责指导市社直属企业发展项目的审查论证,并督促企业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进行报批和实施;负责指导市社系统的经贸合作、招商引资和组织全市系统参加商品展销(交流)会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系统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和农副产品市场整顿及质量检査、监督工作。
5.负责全市系统年度商流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审核、汇总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数据分析。
6.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全市系统经营业务在市场规范经营和价格政策执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7.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和供应保障工作。
8.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组织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征集和调拨工作。
三、合作指导科
1.负责指导全市系统联合社和基层社综合改革工作、农业产业化服务及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2.负责指导全市系统规范发展和管理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综合服务合作社;指导推进基层社升级改造及建设工作。
3.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专业合作社考核、综合服务合作社考核工作,加强对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合作社的验收、检查、管理。
4.负责参与合作经济有关政策、法律和规章的拟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5.负责全市系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科技项目审查、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鉴定科技项目成果。
6.负责指导全市系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协助市社主管的市本级社团的筹备、申报工作。
7.负责全市系统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系统安全生产的防控、监管、应急处理及“三防”救灾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负责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全市系统会计核算、会计电算化和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及财务分析工作。
3.负责指导全市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系统社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系统财政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
4.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社机关及直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社有资产管理、合作发展基金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工作。
5.负责指导全市系统社员股金及普惠金融的规范发展、使用和管理,防范股金风险工作。
6.编制市社直属企业社有资产收益预算,负责收缴市直系统社有资产收益及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市社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运营、项目投资、重大资源整合、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监督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
8.负责市社机关行政经费预决算编制、核算和管理;负责市社机关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管理。
9.负责组织和指导直属企业审计工作。
10.配合市社办公室做好有关经济诉讼、法律事务工作。
五、人事科
1.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实市社对人事工作的部署和决定工作。
2.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纪要及会务工作。
3.负责市社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的推荐提名及有关换届、选举工作。
4.负责市社机关干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奖惩工作;负责市社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调配工作;负责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任用、奖惩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市社直属企业人事工作。
6.负责市社机关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检查指导市社直属企业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
7.负责全市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市系统领导干部参加总社、省社和市社举办的培训班。
8.负责市社机关及检查监督直属企业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
9.负责市社机关因公出国(境)人员及赴港、澳、台地区报批工作。
10.负责市社机关及指导直属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11.负责市社机关及指导直属企业计生工作,协调信访维稳综治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党组中心组、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党性党风、党史、党纪教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努力提高机关干部和企业员工的思想和政治素质。
2.抓好市社机关及直属企业的党建、党务工作,具体包括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督促直属企业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务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发展好党员,搞好党建阵地建设,办理与直属基层党组织相关的事项等等。
3.发挥纪委监督职能,督查市社机关和直属公司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市社党组的重大部署、各项决议和决定的情况。
4.负责市社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等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668-2898113 传真:0668-2898019
办公地址:茂名市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油城十路中段南侧金源盛世楼盘1、2号楼一至三层)。邮政编码:525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668-289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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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 负责人:张翼宇,联系电话:0668-2920139、2920386,传真:2920387 1.负责督办市社党组会和理事会各项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和市社领导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社员代表会议、理事会会议纪要及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市社机关文秘、保密、机要、档案及公务接待、公务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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