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制定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法规、政策,并做好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广宁建设。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广宁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广宁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是广宁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股级。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统一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二)承担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
(三)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相关工作;
(四)协助医药价格及医保相关医药与管理服务、医保支付等工作;
(五)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经办管理工作;
(六)承担本县离休人员医疗报销结算审核工作;
(七)承担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58-2322770 传真:0758-2322771
办公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新元北路8号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咨询电话:0758-8632787
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中华东路18号 , 邮政编码:52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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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中华东路18号县委县政府大院C幢4楼 , 邮政编码:52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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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广宁大道20号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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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广宁县医疗保障局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业务窗口(26、27号)联系电话:0758-8633972单位地址: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广宁大道20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6、27号医保业务窗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上午 8:30—12:00交通指引:乘车到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广宁大道20号行政服务中心下车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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