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公路、水路以及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地方铁路规划建设管理。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 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 组织协调全区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四) 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监督实施行业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五) 承担公路、水路以及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以及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以及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公路、水路以及地方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六) 承担区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参与考核。
(七) 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布局规划,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八) 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九) 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 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 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切实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理念,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优质便民化服务,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河道采砂管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辖区内河道采砂影响通航以及公路、地方铁路桥梁安全进行监管。区水利局负责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区管河道内采砂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对辖区内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采砂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辖区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利用,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协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根据《采砂许可证》和相关规定审核、发放《采矿许可证》。
2.关于校车安全管理。
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国家、省、市、区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督促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市公安局滨城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市公安局滨城分局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危险化学品监管。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具、水路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资格监督检查。区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市公安局滨城分局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运输备案证明和运输许可证,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区交警大队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责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负责对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4.关于成品油监管。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海关、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区发展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负责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区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区应急局负责加强成品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5.关于船舶安全监管。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渔船安全监管。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
咨询电话:(0543)8155000,0543-8155001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令时08:30-12:00、14:30-18:00 冬令时0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543-3336002
办公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与渤海五路交叉口创业大厦12层 , 邮政编码: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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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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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交通运输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信息工作。贯彻执行行业有关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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