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直部门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区委以及区委部门、外县(市、区)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滨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五)承办滨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八)督促检查滨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九)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履行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十一)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导落实和检查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指导全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以及内网的应用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办理市为民服务中心转办的民生诉求事项;负责对承办单位办理民生诉求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督办和考核。
(十六)贯彻党中央关于外事工作、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工作、大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十七)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策部署,综合归口管理全区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的有关工作,拟订外事工作制度规则,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事项。
(十八)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国际形势和我区对外工作以及涉外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看法和对策建议。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开展外事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九)承办滨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报请区委、区政府审核、审批的外事工作有关事项。
(二十)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区因公临时出国和外国人来华邀请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和因公临时出国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因公护照申办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区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负责外国驻华使节来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有关事务。统筹安排区级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负责在我区举办的国际会议、涉外节庆活动的审核以及礼宾指导工作。
(二十二)综合归口管理我区涉及外国驻鲁领事机构的重大外事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
(二十三)管理全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关系城市、友好县(市、区)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事宜。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授予外国友人荣誉公民称号有关工作。
(二十四)负责我区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协调管理工作。
(二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我区边界事务以及边境地区、口岸的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参与边防会谈、会晤工作。
(二十六)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以及涉外突发事件。协助我区驻外领事机构处理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二十七)负责全区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工作。负责外事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外事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办理我区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
(二十八)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
(二十九)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拟订全区大数据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拟订全区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部门推进“数字滨州”建设。
(三十)负责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政务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 区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指导其他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三十一)统筹管理全区数据资源。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指导规范数据资源交易。组织编制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完善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
(三十二)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相关工作开展评估考核,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全区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协同体系建设。承担区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区委办公室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数据服务政府决策的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三十三)负责全区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牵头制定和落实促进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监测分析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十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十五)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大数据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大数据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十六)承担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十七)贯彻落实区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政策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分析省内外、市内外、区内外有价值的信息资料,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三十八)按照区政府要求,单独或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力量,起草或者修改区政府有关文件稿和文稿。
(三十九)围绕服务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区政府新型智库和决策咨询专家库为平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评地开展决策咨询服务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制定实施,开展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咨询服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智力支持。
(四十)负责组织撰写文章和著作,宣传阐释区政府工作部署,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十一)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调研活动,组织协调与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四十二)研究全区制度创新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开展重大制度创新,负责重大制度创新成果的评估论证。
(四十三)统一领导和管理区信访局。
(四十四)负责管理区外事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四十五)负责本机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精简行政审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快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着力解决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问题,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民生公共服务水平。主动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培植壮大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助力全区域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
(四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委宣传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在电子政务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协调政务网络管理。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提出全区政府办公室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需求,具体组织推进应用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配合区委办公室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提出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需求,承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业务标准制定、运行监管、评估考核工作,推进平台应用。
2.与区委宣传部在信息化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导、检查、推动滨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信息安全整体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大数据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政用、民用、商用大数据融合发展,负责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3.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信息产业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咨询电话:(0543)8155000,0543-8155001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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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令时08:30-12:00、14:30-18:00 冬令时0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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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组织协调区政府办公室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办公室机关工作计划及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有关综合性会议、专题会议的组织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综合区政府办公室重要工作情况,撰写工作报告。负责综合性活动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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