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我市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一、登记对象: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一方居住在本市满一个月以上的夫妻;已经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再生育子女个数与死亡或残疾子女个数相同。
二、登记孩次:夫妻共同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登记一孩、二孩、三孩,再婚夫妻再婚前所生育子女不合并计算登记孩次;依法再生育子女的,根据共同生育的存活子女数孩次进行再生育登记。
三、登记时间:在子女出生前应进行生育登记。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登记的应及时“补办登记”,在登记表“孕育状况”选“3.已分娩(补办)”。
四、登记机构: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五、登记方式:生育登记实行“渝快办”全程网办,也可到线下登记机构现场办理,线下可委托代办。
以下特殊情况的需现场办理:离婚、丧偶后发现怀孕生育的;委托他人代办的;网上登记审核不通过短信通知需现场核实办理的;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网上办理成功的。
六、登记材料:网上登记凭本人相关证件材料如实在线填写登记表单内容,不需提交原始证件材料。
现场登记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含电子证件);办理再生育服务证还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原件;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材料用于填写登记表信息及登记机构现场审核比对使用,不收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七、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登记成功将生成“生育服务证电子证照”,可自行网上查询打印保存,与纸质生育服务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登记承诺:夫妻自愿进行生育登记,保证登记填写的基本情况及婚姻、生育、居住等信息完全属实且无遗漏,如有不实或者遗漏,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予承诺无法办理生育登记。同时登记机关将对登记信息与部门行政记录进行双向比对审核,审核不通过,将不能及时办理并短信告知或到现场核实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办理流程:
第一步:点击入口进入渝快办办事首页,点击右上角的“注册/登录”,进入登录界面,若有账户直接进行登录,若是无账号先进行注册。登录后会回到渝快办办事首页。
第二步:登录后回到首页后,点击上方的区县进行选择,选择自己所在的区县。(以渝中区为例)
第三步:选好自己的区县后,会到对应的区县办事界面,此时在搜索框输入“生育服务证”并点击搜索,会弹出“生育服务证登记”服务项,点击“在线办理”,此时会弹出街道办事点,选择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点,并进入生育服务证办理界面。
第四步:仔细阅读“生育登记须知“并勾选下方的”我承诺已阅读知晓生育登记须知,并对登记填报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勾选后点击开始登记。
第五步:填写相关登记信息(女方信息、男方信息、夫妇子女信息、申请信息)等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
第六步:点击提交申请后会弹出”申请成功“界面。
第七步:若是想查询办理进度,可在办事首页的右侧点击”个人中心“或”我要查询“进行进度查询。若是选择”个人中心“,则点击”我的办事“,即可查询到办事进度界面。
特别提醒:
(一)登记机关将对登记信息与部门行政记录进行双向比对审核,审核通过后会生成“生育服务证电子证照”,审核不通过,将不能及时办理并短信告知或到现场核实办理。
(二)以下特殊情况的需现场办理:离婚、丧偶后发现怀孕生育的;委托他人代办的;网上登记审核不通过短信通知需现场核实办理的;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网上办理成功的。
(三)网上登记凭本人相关证件材料如实在线填写登记表单内容,不需提交原始证件材料。
(四)生育服务证登记成功将生成“生育服务证电子证照”,可自行网上查询打印保存,与纸质生育服务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是想领取纸质生育服务证需要去选定的线下街道办事处领取。
请问,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程序是什么?
1.登记对象或其委托代办人填写登记表,或者进行网上预约。 2. 工作人员在网上登记,并进行信息双向比对。 3. 登记对象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受理人当场发放生育服务证。 4. 信息比对不一致,但登记对象能出示法定依据的,视为比对一致;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向信息提供地发起协查,并告知登记对象延后或不予发放生育服务证的原因。
请问,重庆市生育登记如何在线上网络登记?
1.登记对象登录重庆市政务一体化平台“ 渝快办” (以下简称“渝快办”)。网址:https://zwykb.cq.gov.cn/。 2.实名注册“渝快办”账户并登录 (已注册的直接登录)。 3.选择登记地个人服务“生育服务证登记”事项在线办理。 4.按要求如实填写生育登记表单内容并承诺提交。 5.工作人员通过办证系统对登记信息按照审核比对规则进行审核比对,情况属实,直接办结并短信通知。情况不属实告知审核比对未通过不能办理或到登记机构现场核实办理。 6.登记对象可登录“ 渝快办”查询下载生育服务证登记结果回执或到线下登记机构打印纸质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登记回执作为生育登记电子证件办理结果,与纸质生育服务证具有同等效力。可登陆“渝快办”或到登记机构查验真伪。
请问,暂不纳入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情形?
1、新生儿父母户口均不在申请落户地辖区内的; 2、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不一致等情形的; 3、新生儿出生在港澳台、父母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无效等情况的。
请问,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的适用范围?
1、国内出生的一周岁以内的婚生婴儿;2、自愿随父或随母在重庆涪陵区范围内落户;3、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政策,新生儿医保参保地为重庆涪陵区范围内;4、新生儿父母自主选择集成办理联办事项。
请问,什么是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是指将新生儿出生后要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生育服务登记、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登记、医保缴费、社保卡申领等7项业务,通过整合资源、精简材料、再造流程、同步数据,变成群众眼中统一办理的“一件事”,形成全程网办的服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