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外事局职能信息
湛江市外事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外事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统筹协调本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并指导各县(市、区)、各单位的外事业务和重要外事活动。
(四)统筹、协调处理本市海洋、海事等相关事务。
(五)组织接待外国访湛的重要来宾及其他友好人士、工商界代表等。接待来湛从事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指导并管理来湛采访的外国记者。审核并呈报在湛举办的国际会议和邀请外国人来湛访问有关事宜。
(六)负责本市与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
(七)协助实施本市在境外公民和机构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事务。协调处理外国公民及法人在湛发生的各类重大案(事)件。
(八)统筹协调本市与相关国家地区交流合作事务,如国际友城交往、缔结友城关系等。
领导班子
王敦滟 主任、局长
谢 兵 副主任、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王 标 副主任、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李代明 副主任、副局长
沈年华 四级调研员
林 丽 四级调研员
魏惠农 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