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对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进行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四)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和群团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负责我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六)协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措施;监督管理教育附加费及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所属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教育科研和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及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取消和调整已由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2.增加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入学前户口在本县的助学贷款工作。
3.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发展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统筹和指导,加强教师教育工作,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维稳、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承担教育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组织或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负责处理教育局内外联系、对外交流与合作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财股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中小学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文件,并进行监督;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票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基建、维修及财务管理;负责教育资金分配方案、学校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负责本系统学校的校产和教育局机关的资产管理,盘活闲置的校产,提高校产和资产的利用率;负责安排本系统中小学校服和课桌椅等的采购招投标工作;负责教育事业报表、教育系统单位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等统计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申拨工作;负责校安工程信息系统维护与更新工作、校安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支出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育股
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教育法规;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负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校内育人环境;负责指导全县“普高”工作,确保“普高”的巩固与提高;指导和组织全县民族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普通高中的学籍管理和职高的学籍管理;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抓好校外教育;负责做好基础教育招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校(园)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安全职能部门,开展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提高学生自身防范能力;组织开展学校的国防教育、科技教育、校外教育等交流活动;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审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协助乡(镇)建立健全农村职教网络,搞好农村职业教育;依法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管理和检查评估。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发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德体卫艺股
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制定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的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研教研和学生体协、教育艺术团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的体育教育、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本系统共青团、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中小学研学指导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督导室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全县“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推进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督学责任区的主要职能是对本区域内九年义务教育及以下学校(含民办)进行随机督导检查。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教育工委办公室。人事股由单独设置调整为在工委办公室挂牌,工委办公室(人事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和学校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负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教育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教育普法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七)安全和校外培训监管股。安全和校外培训监管股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工作。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承担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校外教育培训案件。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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