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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2010年7月,由原县人事局、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而成,加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保基金管理监督股、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9名。
咨询电话:0751-12333 ,8728082、8728078,传真:8728086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外)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地址:新丰县松园村金园路130号人力资源市场8楼人社局窗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引:乘坐公交1、2号线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再往前步行50米。
失业登记对象 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之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含)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单位或者个人非法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和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规定向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多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等基金管理、支出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欢迎对改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范围不包括:投诉举报用人单位不依法参保缴费,咨询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