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泰安市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统筹协调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创新投资促进体制机制。牵头全市双招双引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调度、 督导、考核和奖励工作。策划组织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策划、包装和推介我市招商政策、环境、资源和项目。负责外来投资客商的联络对接和信息搜集工作,加强与境内外经济贸易组织、社会团体、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联系,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合作网络体系。加强招商引资专业队伍建设, 拟订全市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起草全市优化投资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投资服务工作,协助外来投资企业落实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招商项目的审批和服务。负责外来投资客商及企业的投诉受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各类侵犯外来投资客商及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
(四)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拟订全市规范流通领域秩序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七)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八)拟订全市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 实施。拟订全市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负责初审转报“食糖、羊毛、毛条等” 配 额申请以及相关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市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 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十)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商务部、省商务厅、泰安市商务局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和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以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 问题。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 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 工作的初审上报。管理我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以及国际金 融组织赠款)。
(十三)负责全市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 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开发区发 展规划、政策。负责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四)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申报、建设、监管和 发展工作。
(十五)负责发展新泰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 政府、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新泰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六)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外国以及香港、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新泰代表机构的相关 工作。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七)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拟定全市电子商务扶贫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 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全市电子商务运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应用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秘书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应急、保密、督查、政务公开、信息化、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工资及津贴调整、有关业务培训等相关事项;负责挂职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做好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党建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法规调研科
负责协调全市商务领域改革,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研究商务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和对外开放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推动我市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按规定承办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政策;组织、协调涉及我市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建立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商务部、省商务厅、泰安市商务局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支持受损产业恢复发展;建立管理全市商务工作政策数据库。
(三)综合业务科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内外贸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年度本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负责商务工作的对外宣传、网络管理和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商务工作年度计划安排及年终考核、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等工作。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
负责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指导社区商业发展及家政服务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拍卖、典当、融资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扶贫工作;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电子商务规范管理;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负责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的引进和本地电子商务企业的培养工作;推动全市电子商务运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应用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
(五)市场运行调节科
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含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牵头拟订全市商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拟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六)外经贸科
负责拟订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审核和上报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配额及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按规定监督管理外国及港澳台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市代表机构;落实上级机电产品和高技术产品进出口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服务贸易管理体系;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促进国际服务业向我市转移;推进“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牵头拟订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鼓励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走出去”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组织实施境外各类资源开发、优势产能转移、跨国并购等境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导协调境内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承办市实施“走出去”战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审核、上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审核、管理我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及国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省赠款)。
(七)外商投资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吸收外商投资政策规定;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吸收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工作。拟定全市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发布全市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全市产业招商工作和境内外重大外商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大洋洲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协调与相关国别(地区)地方政府间多双边经贸关系;负责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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