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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 策和工作要求,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 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 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 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 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关于自然 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 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 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区自然 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 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负责自然资源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全民 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 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方案,合理配置全 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 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 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 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 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研究拟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 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 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 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编 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 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建立健全国土 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 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 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 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 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落实 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 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区地质灾害 的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 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 指导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 防火宣传、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火设 施和队伍建设;负责林业和草原(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必要 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应急防火指挥部的名义,部署相 关防治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组 织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 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 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全区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 价值的矿区的管理。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 理利用和保护。负责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编制地 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
(十一)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 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地 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 标志保护。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 进自然资源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二)负责规范土地和矿产资源以及测绘市场秩序,对全 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对全区 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协助配合市自然资源规 划执法机构对泰山区范围内的自然资源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 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 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和标准; 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 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地)、湿地、 沙化土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十四)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林业和草原(地)生 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区造林(种草)绿化的指导 性计划,拟订相关标准、规程并监督执行;负责造林、营林质量 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用材林、经济林(干果、水果 等)、林下经济、中药材的培育发展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 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和草 原(地)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组 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沙化土地防治工作;拟订全区防沙、 治沙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 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 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全区林木凭证采 伐、木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指导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 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草原(地)、湿 地资源的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拟订相关保护修复规划并监督实 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基 层林业站的建设。
(十六)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 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全区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 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 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 物猎捕或采集、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 植物进出口。
(十七)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 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各 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各类保护地的设立、规划、 建设,负责省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和申报;负责生物多 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地)改革相关工作。拟 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等改革指导意见并监督 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 指导农村林地、草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管理。指导开展退耕 还林还果。
(十九)监督管理国有林场、苗圃,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 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苗、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 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 监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相关生物种质资源、 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相关工 作;指导林业、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林业和草原(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负责管理区级林业资金并监督国家、省、市和全区以及外 资的使用;管理区级国有林业资产;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 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 责全区林业统计工作。
(二十一)拟定林业和草原(地)资源优化配置及产业发展 的指导意见、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指导行业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科技创新、科技 推广、科技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对外交流和合作事物,承担湿地、沙 化土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区森林和草原(地)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管理科、 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开发利用科、规划和耕地保护 监督科、矿产测绘管理科、林业综合管理科。
咨询电话:(0538)8228357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6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08:30-11:40,下午14:00-17:30(冬季时间为14:00-17:00),(法定工作日)
咨询电话:0538-8516936 ,
办公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8号, 【邮政编码】 : 27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08:30-11:40,下午14:00-17:30(冬季时间为14:00-17:00),(法定工作日)
泰安市泰山区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是多少?(一)办公室(挂综合科牌子)负责局文电、会务、督查、宣传、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值班、安全、国有资产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牵头组织编制全区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