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区发展改革局贯彻落实党的发展改革工作方针和政策,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有关工作安排,做好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工作,推动全区发展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区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决定、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三)按照中央统一规划,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人民银行济阳支行,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承担区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按分工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参与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区农村经济、工业、能源、综合交通运输、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研判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发展战略、布局并协调实施,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七)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综合平衡全区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八)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申报省、市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九)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十)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十一)负责确定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预备项目;组织实施对重点项目的咨询论证;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库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争取进入国家、省、市重点序列项目的审查上报和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调度;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问题;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
(十二)组织开展粮食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负责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储备、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责任。负责指导粮食流通、仓储管理和粮食加工业发展。指导、监督粮食购销、存储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督导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区级储备粮管理责任,对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组织粮食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等工作。负责区级储备粮等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十三)组织研究全区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调整全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本区范围内设立和变更事业性收费项目、制定和调整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价格认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全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落实相关标准。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指导全区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全区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市场供求变化,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能源保障。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油区管理。承担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和压煤建筑物搬迁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与能源相关的政策。
(十五)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南市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