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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南澳县委、南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19〕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官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再保留加挂在公务员股的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不再保留公务员股。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局)。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生育保险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南澳分局。
五、将属下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行政职能划入就业和培训股(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
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秘书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主要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局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和发证管理服务工作,规范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负责局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工作。
七、将原加挂在公务员股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调整为独立设置。
八、社会保险股不再单独设置,调整在工资福利股加挂牌子,原加挂在社会保险股的农村社会保险股不再保留,其职责随社会保险股划入工资福利股。
九、将原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
调整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5个,机关行政编制9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股长5名,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核定机关聘用人员数2名。
咨询电话:(0754)868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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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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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瑞祥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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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南澳县人社局人社专厅档案办理窗口单位地址: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文化广场北侧人社局三楼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案件审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南澳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县的劳动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再就业援助、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为下岗事业人员小额贷款提供担保业务。协助我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工龄审核等工作,做好企业改制后职工档案托管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培训股(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