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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防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拟订全县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
(四)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进行信用评价。负责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材使用领域的行业管理职责,履行建材使用监管职责。拟订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地方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落实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落实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组织建筑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受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贯彻执行上级城市设计、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等工作,落实人防办相关行政职能。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责任。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组织编制全县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城市建设工作,并指导全县相关工作。负责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九)承担市政管理职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章,拟订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维护养护投资计划;拟订市政管理制度规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管市政道路、防汛强排泵站、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维护、改造、安全和管理工作;承担县直管区域内的道路、桥梁、绿地、广场的汛期排水职责。
(十)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贯彻落实上级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安全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产权管理。负责建设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产交易、安全鉴定、住房置业担保、房地产产籍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拟订党建引领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四)贯彻执行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能力建设要求,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负责制定人防防护体系政策。监督检查城市重要区位防护准备和城市基础设施防护功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落实。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制定县本级防空袭计划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演练,负责全县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指挥理论研究、指挥手段建设和训练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管理全县人防工程建设,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管理。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负责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防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备案。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工作。按要求制定落实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负责已建成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防指挥所建设与管理,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全县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管理。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指导全县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人防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县本级自建单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人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管理全县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标准化工作,推进人防工程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组织落实和协调推进人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十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环卫规划和行业管理标准,组织检查监督落实;指导全县城市环卫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管理;负责环卫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县级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对城市规划区内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县直管范围内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等的现场勘验。
(十六)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区主干道绿化、街头绿地、公园、广场的开工前手续办理、设计、建设与养护管理;负责县级园林绿化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县直管范围内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占压绿地许可等的现场勘验。
(十七)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落实、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十八)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市防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汛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工作,指挥调度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汛预案有序进行各项救助工作;负责县管强排泵站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县直管区域内的道路、桥梁、绿地广场汛期排水职责。县水务局负责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城市河道的汛期排水职责。必要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537-68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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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是多少?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卫、保密、提案、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筹备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拟制、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