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切实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根据下放行政权力指导目录,进一步强化在产业发展、城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有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明确政策标准和工作流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确保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2、加快推进政府自身职能转变。合理确定经济发展职能,将工作重心转到做好发展规划、推进产业升级、营造良好营商和人居环境上来,加快城乡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逐步淡化经济发展职能,把工作重心转到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上来。
3、增强公共服务职能。细化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进服务方式,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建立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加强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
4、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逐步将基层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一网办理、一站服务”全覆盖。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
5、搭建基层综合执法平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统筹协调派驻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6、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城乡社区综合网格化治理体系,依托党的组织体系,整合综治、司法、公安、应急、信访、民宗等资源力量,构建统一的街道综治中心和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职业化网格员管理队伍。加强街道综治中心建设管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实现街道、村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7、强化党建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健全党建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力量,落实经费、场所等基本保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城乡社区和农村村级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推行支部生活日制度,坚持“一月一主题”,推动建设过硬党支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大基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
党建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规范工作责任
1、科学界定事权边界。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按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履行职责。配合县委、县政府全面清理与上级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取消不应该由街道承担的工作任务责任。
2、健全完善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控制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建立健全与县直部门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完善社会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办法,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切实增强考评公信力。
3、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配合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强化协调配合,统筹做好各类专项资金整合利用工作。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统筹做好上级配套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三)创新用编用人制度
1、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按照省里部署,配合做好基层公务员招录工作,拓宽公务员来源渠道,重点面向长期在街道工作人员招录基层公务员。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创新人员编制管理,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合理调配。配合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计划制定工作,凡是适合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实行购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2、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政策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全面落实街道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落实街道机关“五小”(食堂、宿舍、澡堂、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建设等保障工作。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畅通容错纠错尽职免责问题反映渠道,充分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对认定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在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时不受影响,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综合设置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扁平化管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党史、档案、政务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对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制定党的建设制度规定并负责督促贯彻落实;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精神文明、人民武装、群团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指导推动所属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所属各级党的建设;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工作,加强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负责人才工作。
(三)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政策的制定;协调农业、水利、畜牧、经管等农业服务组织,搞好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农民技术培训;抓好水利设施、水利资源、林木、农村经济管理和农产品检疫、检验工作,指导农业综合服务组织搞好技术指导服务;负责指导街道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协调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为工农业生产搞好服务;负责新上项目的协调、论证和招商引资工作;抓好市场、商业网点和邮政、交通、通讯等第三产业的建设。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教育、卫生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的协调管理、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的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科技应用、文化娱乐活动;负责拟定计划生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行政管理工作;抓好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村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及信访案件的接访和调处工作;搞好法制教育、治安联防、刑释人员的社会矫正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退役军人待遇保障、优待抚恤及拥军优属等工作。
(五)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街道、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街道、村的土地城建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民建队伍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理;指导村容村貌、住宅建设、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等工作。
(六)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公室牌子):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县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指导街道环保工作,抓好工业企业“三废”治理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按区域派驻的监管执法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做好执法信息事前预警、发现上报、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以及执法联络配合等工作,并组织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便民服务队伍的建设、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和代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直接代理代办群众交办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受理有关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二)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养老医疗等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等工作。
(三)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水利站牌子):负责农业、林业、渔业、农机等技术试验示范、开发、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水土保持、
防汛抗旱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四)财政经管服务中心(挂统计站牌子):负责街道财政收支预算、预算外资金管理、支农资金的发放和回收、行政事业费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和家庭经营承包合同管理以及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五)文化体育广播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握好舆论导向和文艺方针;组织和指导辖区内文化、体育活动;制定本级文化、体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挖掘、保护和传承本地区、各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丰富农村文化娱乐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做好图书室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文体活动室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服务和通讯报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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