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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 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 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 业与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 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逐 步完善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以 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指导各镇(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业务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 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 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贯 彻实施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根据省和市的有关部署,逐步实 现省级统筹;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 提高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 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运营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 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 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 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 福利待遇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区直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 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 施事业单位人员津贴和奖金分配制度,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 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 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 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 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荣誉制度和政 府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 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 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 度,拟订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 执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 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 件;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 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66-882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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