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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方案>的通知》(穗编字〔2015〕199号)和《关于广州市从化区委党校等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的批复》(穗编字〔2016〕38号),设立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流溪温泉管委会),为区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辖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企业服务、开发建设工作实施统一管理,组织做好辖区内各项规划,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开发建设持续、协调、稳定、健康发展。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辖区的开发建设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在辖区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
(二)拟订本辖区开发建设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依据职权和授权制定有关法规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与开发建设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三)牵头编制辖区开发建设的各项规划,制定长期与短期的发展计划和开发建设目标。掌握辖区开发建设动态工作,编报辖区招商引资、引进人才、产业发展、开发建设的情况。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进入流溪温泉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的工程建设和自然资源开发项目),进行监管。负责安置区的规划建设。
(五)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的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查处制假售假、消防、劳动保障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
(七)负责辖区内地热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统筹辖区内地热水资源的供给。
(八)统筹度假区的招商投资工作,制订招商引资指引和优惠办法。
(九)掌握辖区内招商、投资情况和发展趋势,做好开发建设、招商、投资的调研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度假区开发建设和发展方向的意见和实施办法。
(十)负责管委会系统体制改革、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流溪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下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统筹协调管委会全局工作,负责各类型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电话接听和传达等日常工作;掌握全局的工作动态,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2.协助管委会领导对管委会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调配、考核、录用、行政奖励及惩戒。
3.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选拔、培养、使用管委会机关及属下单位各级领导干部。
4.负责管委会及属下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机构体制改革的调研和方案的拟定。
5.贯彻党和政府的干部人事政策,处理人、事方面来信来访。
6.负责管委会和属下单位劳动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工资及福利津贴升降、劳动保险、劳动工资统计月报。
7.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以及联系青年、妇女、工会工作。
8.负责管委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车辆、办公设备、食堂管理等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及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9.拟订管委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度假区开发建设会议综合文件及其他综合性文件,督促工作计划实施。
10.汇总拟定管委会机关内部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制定办公室职责工作的各项办事程序和规则制度。
11.总揽管委会公文、电文、电话、文件等公务。包括收、登记、分送、转发、催办、管理及销毁等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机要保密工作。
12.负责管委会的档案管理。
13.负责单位规划财务、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的管理,组织制定财务的预算,决算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14.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
15.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建设规划部。
1.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等政策及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度假区有关规划的编制、调整、管理和报批。
3.负责落实辖区内市政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规划、国土、建设、消防、林业、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5.配合组织协调供水、供电、交通、供热、供气、通信、防洪等市政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6.负责度假区自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报建报批、招投标、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协助区内企业办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规划、建设等各项相关手续。
8.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
9.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招商投资部。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招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招商投资、人才引进工作。
2.负责指导辖区内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发展计划;推进科技和信息化的融合发展,提高辖区内企业经济效益。
3.负责科技人才的管理及科技统计工作。
4.负责辖区内投资企业(项目)代办服务,协助办理有关证件手续。
5.负责协助征地工作。
6.开展各类对外招商、投资咨询、投资环境说明和项目谈判等活动,以及招商网络建设。
7.完成管委会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四)企业服务部。
1.编制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景点规划,根据规划有计划地开发度假区的旅游资源。
2.协助上级旅业、饮食、服务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旅业、饮食、服务业监督管理,对违法违纪经营及时制止,并作出处理意见。
3.负责收集国内外旅游业发展的信息及发展方向,并提出本区旅游业的发展计划。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
5.负责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
6.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上级部门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7.负责辖区企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查处制假售假、消防安全、环保等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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