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青州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置11个内设科室,有3个所属事业单位。市应急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潍坊、青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四)按照省、潍坊市统一部署,牵头做好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在我市的部署及应用,负责全市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镇街、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镇街、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五)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
(十七)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承担防汛抗旱、减灾委、防震减灾等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1、办公室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新闻宣传、双招双引、第一书记、后勤等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科(人事科)职责:承担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会工作。制订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负责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生活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管理、党内表彰、主题教育、党内关怀帮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职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建立社会化联动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指导协调处置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建设与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日常工作。
4、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科)职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防灾减灾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参与相关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减灾防灾宣传及创建活动。承办市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破坏性地震现场考察和地震灾情速报,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检查。统一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开发区)、市直部门单位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参与相关应急预案编制,参与相关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市地质灾害指挥部相关工作。
5、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科职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参与相关应急预案编制,参与相关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技术标准和规程,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6、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许可科) 职责: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监察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应急预案编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并监督烟花零售经营业户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工作。
7、安全生产基础科职责: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牵头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应急预案编制。负责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
8、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职责: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经济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局机关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政策法规科(研究室)职责: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等活动。牵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研究应急管理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咨询。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审核镇(街道、开发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相关行政执法、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综合工作。
10、规划科技科(信息统计科)职责: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应急科普工作。
11、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职责:负责应急局各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受理、转办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和审批服务改革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承担全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技术指导辅助工作,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辅助工作,承担本级政府应急救援演练辅助工作。承担国家投资形成的相关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物资管理及储备管理的辅助工作。
2、地震监测中心: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地震监测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承担开展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地震灾害基础研究,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承担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工作,负责震情值班、地震速报、观测资料分析处理等工作,承担地震监测预报信息数据库维护、管理。
3、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负责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统一行使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指导、监督镇街、发展区、开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领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防灾救灾、应急救援等行政执法工作。
咨询电话:0536-3889897
办公地址:潍坊市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 , 邮政编码:262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36)3222381
办公地址:潍坊市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60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