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各镇街、市属各重点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市属各重点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市属各重点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协助各镇街、市属各重点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管理统计工作人员。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严格管理使用上级下拨的统计事业费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七)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与市司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司法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市统计局按照集中复议职权的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他相应职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人才科牌子)。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值班等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公共节能、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市统计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二)综合统计科。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发布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全局统计信息新闻宣传管理工作;承担综合、国民经济核算、工业、贸易外经、社会科技、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农业农村等统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工作。
(三)统计执法监督室。贯彻执行上级的统计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集中行使统计领域行政处罚权。参与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案件查处,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职责,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等。
诸城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诸城市综合调查队
(一)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投资、建筑和房地产业、批零住餐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等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能源统计调查、水消费调查,对部分行业事业单位进行统计调查,维护、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指导全市“四上”企业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完成联网直报工作。
(二)对全市经济作物农产量及播种面积等进行全面统计调查;对农林牧渔业产值进行统计核算;对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并完成联网直报工作。
(三)对旅游住宿接待、旅游区点接待、城乡居民出游等相关旅游信息进行调查;对文化及相关产业运行和发展状况进行调查。
(四)对全市的工业所有行业的主要产品价格进行调查。
(五)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关情况实施统计监测。
(六)开展全市规模以下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抽样调查。
(七)实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普查资料进行研究和开发。
(八)按照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办法,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九)承办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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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诸城市中天路567号 ; 【邮政编码】:2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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