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参与全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协同有关部门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协调对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组织制定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或组织拟定监督实施由国家、省、市确定的全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全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三)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士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和协调全区重点区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生态保护以及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五)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监督各类污染治理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处理或协助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生态破坏事件;参与协调解决金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
(六)全区环规保护科技发晨规划、计划,与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指导并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七)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组织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论证;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查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验收。
(八)负责实施全区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依照法律、法规征收排污费;组织开展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编报《环境质量报告》
(九)组织、指导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
(十)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政务信息、督查督办、综合性文稿起草、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综合性调研及专题调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管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生态环保产业投入工作;负责排污费的管理使用;起草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环保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生态环境管理科。负责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组织协调;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的意见;承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与技术引进;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指导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参与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监管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统一监管放射源的使用、贮存工作;辐射废物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自然生态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调查处理各类生态破坏事件;按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审核、审批区域开发、发展规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加强“三同时”监管;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转报工作、排污许可证等制度;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配合开展国家和省、市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领导干部环保工作任期审计工作;配合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复核工作。承担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区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应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监督;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动态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负责全区环境统计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职责:承担全区重点监管企业自动监控、机动车尾气检测信息系统、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日常监管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全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污染防控技术核查工作;承担协助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智慧化、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污染源执法监测,负责相应环境应急监测,按要求开展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监测;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分析和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寒亭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职责: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群众来信来访、生态环境污染举报投诉、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进行调查、处理;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寒亭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536-7281861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3379号金融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13:0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536-7281861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3379号金融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6-7251107 0536-7300062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富亭街296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4:00-18:0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