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和统筹协调、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宏观经济运行监测,牵头制定各类发展规划计划,项目与投资综合管理服务,经济体制改革,牵头新旧动能转换、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营商环境评价、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区域发展战略,对口支援,研究落实价格政策。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区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管理和安排市基本建设基金下达的计划;承担全区利用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区招投标的规定;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区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
(八)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按照国家、省市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区级储备计划;综合平衡全区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实施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对全区价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提出建立全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价格评估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潍坊市潍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