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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园林、人防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全省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指导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六)承担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监管责任。参与拟订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建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建档案接收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城乡设计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领域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建设意见书、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参与历史文化名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
(八)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工作。
(九)拟订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区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房地产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危房改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登记工作。
(十)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行业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物业公共部分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
(十二)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防防护要求的审核,监督检查人防防护建设落实。组织管理全区人防工程建设,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
(十三)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负责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负责全区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全区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人防指挥、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负责人防警报设施规划建设和警报信号发放工作。
(十四)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负责全区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区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转入
战时体制工作。组织人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六)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七)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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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1、科室名称:办公室负责人:李媛媛办公电话:0546-2526528科室职能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应急、值班、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印章印鉴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