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精致城市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拟订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四)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监督执行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
(五)负责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六)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省、市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
(七)负责建设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建筑业、市政公用行业等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参与全区建设工程和市政公用行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工业项目土地规划指标、规划许可等方面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的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
(九)负责全区市政、地下空间等城市管理专项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及组织实施;配合做好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等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管理工作、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环卫行业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市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管理、垃圾分类推进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按规定进行的绿化建设的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区财政投资的绿化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协调调度等工作及全区纳入财政拨款维护的绿地、绿化设施和公园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及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执法中队履行所承担的执法职责。
(十四)负责规范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承担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
(十五)贯彻执行房地产业的政策法规。监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十六)贯彻执行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租的指导、协调和资格审核工作。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负责做好人才安居工程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全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城区防汛、清雪工作。
(十九)负责建设监理行业管理。
(二十)负责城市亮化工作。
(二十一)负责建设领域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及热线处理工作。
(二十二)配合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二十三)负责工业用地的土地市场监管工作,做好规划用途为工业的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我区房屋征收工作。
(二十四)负责区内重点园区建设调度、推进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十五)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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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综合科负责人:吴运波,办公电话:0631-5910031, 机构职责 1.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调度落实、推进督办。2.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及其它文稿的审查工作。3.负责全局信息及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