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威海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三、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承办清理、编纂市政府规章工作,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承担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各区市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6.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11.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
12.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14.管理威海监狱。
15.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公民普法内容,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负责监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6.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引智)促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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