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八)对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法治扶贫等专项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协调指挥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司法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调研信息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装备、制式服装以及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调研督察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全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牵头全区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
(三)政工股。
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援派和挂职锻炼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和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教育训练(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行政复议和应诉股。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负责区级和本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承办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区司法局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五)行政执法监督与备案审查股。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会同区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责任清理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对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本部门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或者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稿的有关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负责区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牌子)。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制定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区级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律师和律师机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指导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八)社区矫正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九)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每个镇(街道)设置一个司法所,司法所实行区司法局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使用政法专项编制。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制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法治评估、咨询论证和学术交流等辅助性工作。承担指派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援助申请,按规定承办或组织办理有关法律援助案件;承担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回访和案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协助筹集、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资金,协助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和社会效益。承担指派管辖范围内的非诉讼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按规定承办或组织办理有关非诉讼纠纷案件。指导、协调、组织各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二)区公证处
职责:依照《公证法》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相关公证事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依照《公证法》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相关公证事务。
咨询电话:0632--8015081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市民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632-8015081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与东环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50米(明德花园东侧约20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632-7711401、7722800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