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区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区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
(六)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区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区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区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八)研究提出全区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区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区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区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区场。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满意度提升工作。
(二)运行监测股
职责: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省、区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三)规划与技术改造股
职责:负责牵头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指导“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负责装备制造业、汽车工业、海洋工程装备、船舶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档机床、高端医疗、工业机器人、智能农机、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依托国家和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国产化。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四)化工与新材料产业股
职责:负责拟订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建材、有色金属、稀土、钢铁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
(五)安全生产管理科
职责:指导督促全区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综合协调全区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综合协调局内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行业管理科室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指导工业企业抓好本质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民爆器材生产、销售的政策和标准;依法开展安全监管。承担区禁止化学武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军品指令性计划的实施。编制全区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军工生产动态。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负责军品科研生产资格审核的相关工作。办理有关军品外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工企业布局调整。组织实施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股(挂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股和大数据产业股牌子)。
职责:负责贯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研究,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统筹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协调解决环境建设有关问题。推进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负责研究拟订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和瞪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拟订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各类基金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负责拟订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区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提出全区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牵头负责服务工业企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企业培训规划,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负责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工作。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泰山领军人才(科技创新类)培育等人才工作。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大数据产业发展,负责大数据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消费品、造纸、食品加工、工艺美术管理工作。负责电动自行车监管、食盐监管工作。负责推动全区非公(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峄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职责:1.围绕全区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开展调研,针对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性意见建议;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研究拟定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承担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3.组织中小企业及时在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监测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趋势及运行情况。4.承担全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工作,对接协调担保机构及时报送业务开展情况。5.培育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市场主体,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集聚集群发展。6.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辅助工作。7.承担“专精特新”、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特色产业集群的培育和组织申报工作。8.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市场开拓等辅助工作;承担召开政银企对接会,融资需求调查、推荐等方面的工作,促进金融机构为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组织指导应急转贷机构备案工作。9.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联合和协调有关企业协会、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对中小企业的各类专项服务工作:联合或组织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10.落实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的工作,协调配合区直有关部门落实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党建、工会、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11.完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峄城区化工产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产业政策,协调推进全区化工产业、建材产业发展促进工作。2.承担整体推进化工产业发展的辅助工作;辅助拟订全区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产业标准并抓好组织实施;辅助推进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规范、提升、发展工作,加快化工产业园区化、基地化发展;全面落实化工产业“链长制”,辅助协调、调度产业链项目建设;辅助推进化工产业龙头企业培育,积极实施技术创新,加大化工名优产品培植工作力度,不断优化化工产业产品结构。3.承担整体推进建材产业发展的辅助工作。辅助拟订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产业标准并抓好组织实施:辅助推进产业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培育,推动龙头骨干工业企业膨胀规模、率先发展;辅助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深入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全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投产达效。4.配合做好全区化工产业、建材产业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工作,研判预测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意见和建议。5.辅助开展全区化工产业、建材产业技术创新、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品牌建设、国(境)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掌握国内外化工产业、建材产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产业信息,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开展咨询服务,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6.对化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7.完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峄城区循环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和工业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统筹、协调全区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落实本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循环经济的重大技术和项目领域,协调、支持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2.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落实高耗能行业实施系统节能改造,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绿色低碳化,支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和相关装备制造行业发展。3.协调全区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促进工业清洁生产,推进资源能源节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化工、建材、印染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各类生产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和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利用。4.承担循环经济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协调、支持全区循环经济服务业、绿色产业服务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循环经济咨询服务、项目运营管理、项目评估审计核查、监测检测、技术产品认证和推广工作。5.完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峄城区建材产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产业政策,协调推进全区建材产业发展促进工作。2.承担整体推进建材产业发展的辅助工作。辅助拟订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产业标准并抓好组织实施;辅助推进产业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培育,推动龙头骨干工业企业膨胀规模、率先发展;辅助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深入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全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投产达效。3.配合做好全区建材产业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工作,研判预测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意见和建议。4.辅助开展全区建材产业技术创新、招商引资、招财引智、品牌建设、国(境)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掌握国内外建材产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产业信息,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开展咨询服务,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5.完成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632--8015081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市民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632-8015081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与东环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50米(明德花园东侧约20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632-7711401、7722800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