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直属单位及职责
单位名称:博山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职责
(一)研究金融改革和发展中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等相关问题及金融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
(二)承担国际国内金融货币政策的研究分析工作,承担银行、保险、证券行业发展方向、监管政策的研究分析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组织、全区金融业运行情况的研究分析工作。
(三)参与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组织实施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承担金融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承担金融行业工作动态的发布工作,做好舆论导向的引导和金融产业氛围的营造工作。
(五)开展全区资本市场运行情况的调查分析研究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协调和服务企业上市、挂牌等工作,承担上市后备企业资源的挖掘、培育,承担拟上市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
(六)开展金融产业双招双引工作,承担与外来金融机构对接交流、开展落地服务等工作,承担金融产业双招双引政策咨询工作,承担新落户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整合互联网、政府、金融机构等数据资源,开展数据监测和风险预警工作,防范担保圈、担保链及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
(八)承担全区金融业、金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人才发展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全方位金融辅导及金融服务。
(九)承担对全区纳入监管的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现场或非现场监管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组织举办各类金融论坛及相关会议和活动。
(十一)完成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