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大街街道办事处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同级党工委的领导。
(二)负责研究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便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做好双招双引工作,努力提高本区域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及增值保值责任,负责街道、村居和城市社区的财务、审计以及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负责本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工作机构落实职责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抓好本区域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五)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居)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六)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振兴、扶贫、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台侨等工作。
(七)加强街道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八)指导辖区内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听取居民代表意见和建议,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村(居)建设规划,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加强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做好对派驻机构的考核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一)完成区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淄博市周村区大街街道办事处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