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同级党工委的领导。
(二)负责研究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便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做好双招双引工作,努力提高本区域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及增值保值责任,负责做好街道、村居和城市社区的财务、审计以及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负责本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工作机构落实职责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抓好本区域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五)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居)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六)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振兴、扶贫、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七)加强街道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八)指导搞好辖区内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听取居民代表意见和建议,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村(居)建设规划,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加强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做好对派驻机构的考核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一)完成区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党史、地方史志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计划和规划,并做好工作实施的督查和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配合协调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实践、社会宣传、新闻宣传、网络安全等工作;配合协调纪检监察、统战、武装、工青妇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智慧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管与环境保护办公室。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报告,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承担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对辖区内的环保网格员进行管理;协助处理环保来信来访,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做好辖区内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等工作,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监管执法相关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党建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决议、决定,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构,落实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场所等;研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指导和督查城市社区、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过硬党支部建设等工作;加强村(居)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村级班子后备力量培养、管理工作;做好有关党组织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和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应急指挥、重大复杂案件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区直部门派驻(出)执法队伍及街道安环办等所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承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职责;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等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负责科技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能源综合利用及运行情况分析;负责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推进工作;负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协调配合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统计、行政审批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金融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社会事业工作的计划和发展规划;做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老龄、残联、红十字会、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及退役军人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协调配合政法、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咨询电话:0533—5289005、5289006
办公地址:淄博市淄川区颐泽将军东路168号(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东侧约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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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各服务中心联系电话是多少?1、综治中心(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路143号联系电话:0533-6725037负责人:李冰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