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潍坊市寒亭区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的部门,整合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职能、卫生健康局的药品和医疗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职能、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信息监测职能、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能,担负着对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落实好上级医保政策,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就医需求。
二、机构设置
区医疗保障局设置综合科、业务科2个内设机构,下属一个事业单位:潍坊市寒亭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三、部门职能
1、综合科。负责日常运转。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协助做好起草医疗保障领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部门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组织人事。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和新闻发布、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规划财务。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2、业务科。负责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区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街道(开发区)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基金监督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
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组织查处医疗保障业务职责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
医药价格招标采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咨询电话:0536-7281861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3379号金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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