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潍坊市统计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和全省实施方案,拟订全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 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由省统计局下拨的中央统计事业费。
(七)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与市司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司法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市统计局按照集中复议职权的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他相应职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八)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与市司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司法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市统计局按照集中复议职权的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他相应职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咨询电话:0536-8080900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三楼305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咨询电话:0536-8080756,0536-8080900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1-51751701 传真: 0531-51751702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四路158号 ;邮政编码: 250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36-8789990、0536-8789880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9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潍坊市统计局办公室负 责 人: 王晟昊办公地址: 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5楼西区联系电话: 0536-8090917分工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值班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公共节能、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