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规范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发展等城市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建设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以及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城市建设法制工作。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民防、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与民防、人民防空有关规定的落实。
(三)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规范建筑活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促进建筑业发展。按规定的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勘察设计、 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指导行业关键岗位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四)承担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城建项目年度建设安排。会同财政部门安排、使用和管理区级财政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统筹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
(五)承担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的责任。按照规定的权限,组织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同步建设、集约建设。组织协调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六)承担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的责任。按照规定的权限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城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承担推进城市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技术引进、科技项目攻关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利用。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筑智能化等工作。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 能的责任。推进绿色建筑工作。 承担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应用工作。监督指导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生产质量和绿色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九)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区级城市道路、园林绿化、水务、环卫设施及维修改造等有关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审批。
(十)负责辖区人民防空工程人员掩蔽面积及停车位建设工作。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负责对公共工程改造、维护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规划和管理。依法组织辖区防空防灾警报鸣放活动。负责组织拟制、修改战时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人口疏散必要的准备工作和人防专业队伍的建设。
(十二)组织开展辖区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战时参与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三)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武汉市汉阳区建设局(区民防办)各事业单位联系电话是多少?(一)汉阳区建筑管理站办公电话:027-84824521; 办公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罗七北路金龙公馆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武汉市汉阳区建设局(区民防办)各部门联系电话是多少?(一)办公室办公电话:027-84468463办公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1号(二)计划前期科办公电话:027-84468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