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所属部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并受县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编纂工作;承担县政府地方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各镇区政府及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和廉洁性评估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法制审查工作;对县政府重要民商事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县政府政务商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或参与县人大、县政府统一部署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培训、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开展政府法制咨询服务。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栽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査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协调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对各镇区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承办县直行政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登记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
(五)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对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局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科技信息股、政治处。
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
阳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司法局驻温州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阳新县公证处。
咨询电话:0714-7315006
办公地址:黄石市阳新县阳新大道(莲花湖一号西侧约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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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