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三)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动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四)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六)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带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七)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八)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组织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负责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设,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3.原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至县交通运输局,原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至生态环境部门。
4.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农村社会事务促进股、科技教育股、种植业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机关党委(政工股)、离退休干部股。
阳新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