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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合符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密集地区焚烧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街头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对辖区次干道、背街小巷的门店招牌、门店改造的备案和执法管理以及主干道门楼监管处罚。
(八)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会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事务管理、文明单位创建、政府采购招投标、宗教。
(二)财务劳资科: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城管执法、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计划、会审、申报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专项维修预、决算审核工作。协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和跟踪监控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招聘人员管理、妇联等工作。
(三)信访监察室:负责综治维稳、纪检监察、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督查等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处理问题交办、转派、回复;投诉平台操作(包括市长热线12345平台、省网阳光信访平台、投诉受理、转派、回复);配合、协调各街办执法中队处理投诉案件。
(四)执法宣传科:负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城市管理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执法证件管理、执法平台管理,人大和政协议案办理,城市管理和执法新闻宣传,门头广告备案、统战、“双拥”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案件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跨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调度和和重大案件查处,负责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市政园林科:指导拟订区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实施细则;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职责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涝、道路清融雪以及城市道路、桥梁、城市亮化美化工作、园林绿化的应急保障和污水处理的应急指导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六)安全科:负责督导各科室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安全车辆事故处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七)局直属中队:协助配合、协调各街办执法中队处理城管执法案件;负责市容秩序、队容风纪考核,督检、巡查各街办执法中队工作落实情况;对全区道路抛洒管理执法,配合职能部门加强辖区建筑垃圾工地源头管控;强化辖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农贸市场、学校周边)执法管理。
(八)数字城管:负责接受市级数字城管任务派遣,对辖区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解,确定处置责任单位,向各职能部门派遣任务、督导反馈、分析汇总,并对其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动态化监控。
(九)“门前三包”办公室:广泛宣传“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责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规范不文明行为,增强市民文明出行、爱护环境的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巡检街道社区、背街小巷、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违规情况及时通报各街道社区,督促整改。
咨询电话:0714-6527457/658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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