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能信息
1.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2.统筹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体制机制改革和融合发展。
3.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指导监督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重要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使用。指导协调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整体形象打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事业和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
4.统筹全区文艺事业发展,指导全区文艺创作生产,协调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公共服务、体育公共服务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惠民工程的实施。统筹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6.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统筹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申报和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区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8.指导协调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
9.指导协调对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市场监管。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秩序。推进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0.协调监督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查处全区性、跨区域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体育强区建设。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拟订体育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参加区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事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制订并督促全区体育社团发展规划的实施。
12.指导监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广告节目播放,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负责全区“村村响”、“户户通”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3.负责推动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新科技、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的创新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行业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4.贯彻党工委·区委人才干部政策,统筹制订落实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抓好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筹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各相关门类产业转型发展,提高我区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调整优化竞技体育项目结构,统筹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推进体育强区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承接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下放、委托事项,加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安全事项监管。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文化和旅游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