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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调整
根据机构改革精神,县政府办公室职能调整的重点是加强文稿起草、应急处理、信息督查、调查研究、会务组织职能以及为县内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县政府办公室各科室一般不承担协调任务。
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编辑《参阅件》。
(三)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部门间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五台山林业总场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围绕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县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县政府办公室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为县内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公室设23个科(室)。
(一)秘书一科
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日常活动安排;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的起草、审核和把关;承担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事项的分解和督查工作;负责县长办公室的管理;负责规划、编制、人事、审计、财政、监察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列席县政府专题会议并负责专题会议纪要的起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二科
负责宏观经济及发改、财税、审计、编制、监察、信访、统计、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保密、国资、外事、侨务、民族宗教、招投标、史志、公积金、城市投资、行政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驻外办事处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服务县政府分管领导的讲话、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的起草、审核和把关;列席县政府专题会议并负责专题会议纪要的起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秘书三科
负责交通、移民、公安、司法、民政、人防、残联、征兵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负责服务县政府分管领导的讲话、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的起草、审核和把关;列席县政府专题会议并负责专题会议纪要的起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秘书四科
负责农村经济及农业、林业、水利、防汛、扶贫开发、气象、农机、蔬菜、畜牧、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负责服务县政府分管领导的讲话、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的起草、审核和把关;列席县政府专题会议并负责专题会议纪要的起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秘书五科
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矿产开发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负责服务县政府分管领导的讲话、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的起草、审核和把关;列席县政府专题会议并负责专题会议纪要的起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秘书六科
负责工业经济、商贸流通及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广播电视、地震、经济和信息化、招商、粮食、供销、工商、环保、邮政、通信、电力、质监、药监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负责服务县政府分管领导的讲话、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的起草、审核和把关;列席县政府专题会议并负责专题会议纪要的起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文书科
负责各级各部门文电、材料和信件的签收、登记、分办、传阅;负责请示、报告的受理、登记和运转;负责文书运转规则的拟定、执行和三密文件的签收、传阅、清退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制发文件的分办、会签、核稿、缮印、分发和销毁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和有关领导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有关会议的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负责各类文件、文电的办理结果登记和归档管理;负责政府办公室理论学习的安排、整理、记录工作;负责办公室各种材料的缮印、分发;负责办公室自动化建设和科室人员以计算机为主的各项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列席县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科
负责县政府车辆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燃油管理、维修管理,落实车辆“费用包干、超支自补”制度;负责组织司乘人员政治业务学习,确保行车安全;负责登记车辆出差情况,审核过路费、住宿费、车辆保险费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科
负责县政府、政府办公室的会务、大型活动、政府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办公室接待和上传下达工作以及办公接待用品的采购、登记、分发等工作;负责政府战线纪检、监察工作和计生、综治及公益等活动的组织落实;负责办公室制度的拟定、执行、监督、检查和出勤登记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的起草报送工作;负责管理保洁员做好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办公室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信息科
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的安排、通报及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负责领导对信息的批示、交办、落实和反馈工作;对各乡镇及各部门上报及主动深入基层收集的信息,迅速进行整理、归类、登记;及时向省、市上报政府信息;对于突发事件或重大紧急信息,迅速整理相关文字材料报送县政府领导审签;负责编发《政务快报》;列席县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对外联络科
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及兄弟县(市、区)来房检查、指导、交流工作的领导同志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联系驻外机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人事和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办公室及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公务员考核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办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出国出境政审、证件发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县政府研究室(文稿起草组)
研究室(文稿起草组)实行“1+6”模式,即由县政府研究室和秘书一至六科组成,组长由县政府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政府研究室主任担任,研究室和秘书一至六科科长为文稿起草组成员。研究室(文稿起草组)的主要职责:收集部门基本情况、工作总结、计划、会议讲话、汇报材料、典型简介、相关数据等;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政府扩大会和经济形势分析会等重要会议的县长、副县长讲话材料;起草政府工作总结、政府工作要点和县政府对上综合性的汇报材料以及经验交流材料;负责县直各单位的需要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电拟稿、修改、校对,政府分管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和定稿;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活动,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建议;负责县直各联系单位重大问题的督办、协调工作,配合联系部门承办相关会议;编发《参阅件》、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列席县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参与制定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各部门起草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提交县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审查、修改;承办上级交办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协调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由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县政府作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协调全县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或参与县人大、县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研究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对行政机关发生的执法错案进行错案追究;参与县政府的民商事法律行为,审查、修改民商事合同;列席县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县政府政务督查室
负责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分解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县政府全体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议决事项和市、县政府实事等重大决策的立项分解和督促检查;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临时批示交办的重点落实事项;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办件、交办件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市、县人大、政协交县政府的《议案》、《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的议题收集、资料汇编、会议联络、会议记录、《纪要》起草等工作;负责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针对性开展督查调研活动,并以《政务督查通报》等载体向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列席县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县政府目标考核办公室
负责省、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征集制订乡镇(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及考评办法,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分解、审查、下达县直单位年度重要职能工作目标;负责征集、审查、下达阶段性中心工作目标,制定考核细则;负责目标推进情况的通报和目标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组织、统计汇总;承担县政府和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县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安排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的日常及节假日值班工作,并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县政府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受理群众电话咨询和情况反映;收集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协助做好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的拟定、执行、监督、检查和干部考勤工作;参加县委、人大、政协及城关镇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反馈落实情况;列席县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援助等应对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负责县长热线电话的受理、分办和落实工作,按月报送工作小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负责对县长公开电话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编发《县长公开电话工作简报》,向县政府领导及时报告重要信息;负责县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办、检查和通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县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以及县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负责指导县政府门户网站及连接县政府各部门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县政府金融办公室
负责研究探索适合房县的资本市场建设方式、方法及措施;负责推进企业上市的基础性工作;负责改善金融环境,引导和服务县域金融业健康发展;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负责协调政、银、企之间的关系,为县内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地方经济的支持;配合各中央驻本地金融监管机构做好金融监管,为其提供服务与便利;负责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负责组织对外介绍房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做好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研究拟订本县对外宣传总体规划及本县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方针、计划、口径,督促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及政府各部门的对外宣传与新闻发布工作,积极推进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联系本县新闻、对外宣传单位,定期通报情况,同时将新闻、对外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本县网络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互联网宣传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单位开办宣传网站和栏目的审批工作,监控并收集涉及房县的网络新闻信息,研究互联网上的舆情动态,积极组织回应媒体关切,并提出应对措施,组织开展网络宣传活动;列席县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全县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行政规章;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发展规划,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组织实施;会同建设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监督;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室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配合做好民用建筑修防空地下室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建设与管理,协调利用电信、军事部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保证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会同教育部门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管理全县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好全县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战后生产和生活秩序,以及平时的防灾救灾工作。
咨询电话:(0719)3224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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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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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诗经大道1号市民之家A栋1楼(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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