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县统计局属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具有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标准、统计报表工作;审查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县农村、城市社会经济的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
4、收集、整理、提供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7、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8、完善全县经济效益目标考核指标并组织实施考核,负责科技活动、社会发展、妇女儿童发展及贫困状况的评价和考核工作。
9、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审申报工作。
10、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1、负责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12、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职责。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统计局内设6个股室(办公股、综合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农业统计股、投资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下设2个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1个中心(统计信息普查中心),县委、县政府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办公室挂靠在县统计局。
(一)办公室(目标考核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处理和协调机关政务和事务;负责全局文秘、人事、政务信息、机要、接待、小车管理、安全保卫、收发及会务组织工作;草拟全县统计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和文件,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及财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全县统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县统计调查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统计调查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组织工作;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管理全县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并管理名录库。配合县委、县政府组织实施对乡镇经济效益目标、对县支柱产业的考核工作。
(二)综合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个体商业、人口统计、科教文体卫等社会发展、财政金融、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及经济效益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制度;分别搜集、整理和提供各项制度规定的统计调查报表资料;监测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经济效益目标考核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组织编辑统计年鉴和有关资料,统一管理和提供全县综合性统计资料。
(三)工交能源统计股(能源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交通、邮政、电信、能源、原材料统计调查制度;搜集、审核、汇总、上报各项制度规定的统计调查报表资料;检查评估统计数据质量;组织指导基层统计报表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为县委、县政府考核节能降耗指标提供具体依据;发布能源统计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开展统计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四)农业统计股
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农业产量、农村经济、乡级抽样、住户调查、贫困监测、退耕还林监测统计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县基本统计数据资料;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对农村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负责农村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五)投资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制度;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各项制度规定的统计调查报表资料;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检查评估统计数据质量;组织指导基层统计报表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六)服务业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服务业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七)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指导全县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业务工作;对农村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以及农村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承担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八)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贯彻执行全国城调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住户调查、价格调查和有关专项调查等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方案;准确、及时、系统搜集、整理城市社会经济调查资料;开展对城市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向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负责对被调查对象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承担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九)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各项大型普查;检查评估普查数据质量;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对普查数据资料进行开发利用,开展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全县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统计信息服务;负责组织全县统计信息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全县统计信息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统计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与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全县统计自动化系统的业务工作;负责郧西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建立郧西县统计数据库系统;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的维修与养护。
咨询电话:0719-6229900 传真 0719-6238176
办公地址: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13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19-6236766
办公地址: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秋冬) 15:00—18:00(春夏)
咨询电话:0719-6236766
办公地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3号1楼(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 15: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