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我区设立党委机构、人民武装机构,不再设立政协机构,林区与村之间不设立中间层次的管理机构。政协的有关工作明确一名党委成员兼管。
林区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扶贫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
林区纪检监察机构和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工会的设置问题按有关章程和规定执行。
林区党委按照《党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林区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搞好市场管理,发展农村经济和先进文化事业,管理好乡镇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林区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
(1)承担林区党委交办的党的思想、政治、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党委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的宣传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团、工会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督促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人民团体等工作。
(2)承担各项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
(3)承担林区日常工作有关重要信息的搜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2.扶贫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镇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工作。
(2)拟订全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4)负责对口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
(5)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负责联络协调市直机关驻点帮扶工作。
(6)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组织开展贫困村精准扶贫、产业化扶贫和生态建设工作。
(7)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
(8)承办林区党委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3.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
(2)研究制定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和协调本区辖区内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对全林区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5)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对全林区影响稳定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6)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
(7)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19)522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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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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