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青曲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堰市委和郧阳区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关职能:
(一)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郧阳区青曲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青曲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民政、计生、人社、自然资源、司法等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4138人浏览过
2387人浏览过
6673人浏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