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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区商贸、农贸、物流等相关服务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商贸、农贸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商贸市场、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区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投资规划、产业投资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茧丝绸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四)拟订全区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和服务外包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外贸发展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中长期进出口发展规划;探索研究外贸新兴业态;汇总年度进出口指标。
(六)负责全区各类企业申报对外经营权的备案工作;研究拟订适应全区服务贸易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服务贸易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管理境外就业工作,并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规划。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高新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拟订全区技术贸易的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区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工作。
(十)负责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鼓励出口的政策和有关鼓励政策中资金项目的稽核、审查和申报;指导各类出口企业用好用足政策。
(十一)负责商务行业统计及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商务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十二)加强全区商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加强全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标》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同商务局等部门拟订,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区商务局联合发布。
境外投资管理。区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区商务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和上报。
2.与区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郧阳区相关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郧政发〔2017〕33号)精神执行。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会议督办、公文管理、文件起草、重大接待等工作。负责商务系统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建、文明创建、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及商务系统驻外人员派遣等工作。
(二)国内贸易股。拟订全区商贸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拟订全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全区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拟订和实施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移动购物、电视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等;加强对区电子商务协会的指导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其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区商务系统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承担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推进、发展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大力培育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组织指导“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调查商贸流通业投资发展状况;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时反映商贸流通业在投资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指导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年度责任目标制定和考核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政业)的行业管理、促进工作。
负责茧丝绸产业发展相关工作。争取国家“东桑西移”政策扶持,编制实施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桑蚕产业建设,负责技术培训和指导等。
(三)对外经济贸易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经济合作、促进外贸发展政策;拟订全区进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外商来我区业务洽谈、考察手续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区外贸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工作。拟订全区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分析研究全区利用外资情况及有关动态;负责全区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年度责任目标的制定和考核工作;拟订商贸流通业投资规划及投资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牵头负责全区对外贸易的协调、管理。
(四)农商贸市场监督股。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全区农贸、商贸市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组织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负责加油站(点)规范布局及审核工作。指导商场、超市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商场、超市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参与商贸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商贸系统及机关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咨询电话:0719-7225046
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金沙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夏季:15:00-18:00)
咨询电话:0719-7228219
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解放南路1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夏季:15:00-18:00)
咨询电话:0719-7228219
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解放南路13号1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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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冬季下午:14:30—17:30 (夏季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