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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医疗保障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区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以及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
(五)负责落实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等政策,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组织实施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落实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咨询电话:0546-6231601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9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46)3661070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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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46-6083600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2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46-6083600
办公地址:东营市河口区六合街道河聚路20号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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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河口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要负责人:徐峰办公电话:0546-6083957科室职能: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征缴和转移接续相关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及参保人员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异地转诊备案、异地安置审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办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