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等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五)负责全区中等以及以下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
(六)规划指导学校布局,按照规定承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工作。
(七)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学生资助政策工作,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提出区级教育费附加使用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八)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中小学校接收外国学生工作。
(九)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工作。
(十)指导教育教研、体育和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区下达的科研项目研究,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一)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统筹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三)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体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体育发展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体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国内外体育竞赛,承办区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市级体育竞赛。制定全区性体育竞赛制度、计划。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指导、推动全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高危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国内外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十一)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做好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发放校车标牌和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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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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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窦现国办公电话:0546-3652278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