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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9-8693128 传真 0719-869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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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25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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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房保障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市、区职能权限划分进行行业管理。

(二)按照市、区职能权限划分负责责任辖区建筑行业管理;规范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三)监督指导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重点镇、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乡镇污水治理工作。

(四)按照市、区职能权限划分负责规范和指导区级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区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管理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级市政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项目计划。

(五)指导辖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廉租房、公租房的资格初审、上报。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方面有关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区相关规定草案及配套政策;按照市、区统一规划和部署编制全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相关工作。

(七)负责辖区建安企业统计和企业资质初审工作,指导本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八)承担区人防办公室工作。

(九)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指导农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和谣言误传处置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涉及住建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住建类行政审批事项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共同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行业监管体系。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建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的协调、督办、上传下达、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起草局重要文稿;承担文电、机要、信息、保密、宣传、文明创建、政务公开、机关学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准扶贫、群团、老干、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参与实施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负责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法规的宣传、咨询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本系统普法工作。

(二)城市建设管理股(人防股)。贯彻落实省、市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性法规和技术标准,项目建设协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级市政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项目计划;指导辖区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承担区人防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村镇建设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重点镇、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乡镇污水治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建设工作。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指导农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和谣言误传处置工作。

(四)建筑产业股。承担全局工程项目技术指导、房地产和建筑建材产业发展、海绵城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等工作;统计上报房地产销售面积、建筑产业产值;指导本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建安企业的资质初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申报工作。

(五)住房保障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方面有关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有关规定草案及配套政策;按照市、区统一规划和部署编制全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各实施单位完成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前期成本预算、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工作;负责申报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指导各实施单位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组织筹备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和相关决议的督办落实;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相关工作。

(六)建筑工程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按照市、区职能权限划分负责责任辖区建筑行业管理;规范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七)房产管理股。负责城区廉租房、公租房及廉租房补贴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配合市直相关单位落实廉租房、公租房摇号分配工作和廉租房补贴审核发放;负责辖区建筑面积1000平米以内白蚁预防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管理辖区物业企业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工作。

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

十堰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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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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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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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19-8526160

办公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凯旋大道9号国瑞西城天街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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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十堰市张湾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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