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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鄂州市梁子湖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章、统计发展规划、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区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消费、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区基本经济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和报表。
(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参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
(八)依法对国家、省统计标准、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批区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区涉外调查活动。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街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统一管理全区社会、经济、科技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指导统计信息服务部门根据国内外用户的需求,开展统计信息咨询和统计调查,发展统计信息产业。
(十一)组织开展国家统计局鄂州调查队交办的各项调查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机关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人事、老干等工作。
(二)统计股。负责综合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县域经济考核位次,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起草国民经济运行季度、年度性报告,国民经济重大问题专题统计分析等;按全市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制度改革要求,做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地区生产总值基础数据整理核算等;收集和提供全区人口、二三产业经济等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法规工作。组织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负责受理、转办和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检查、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巡查工作,组织贯彻实施统计方法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协调统计业务分工和基层基础业务建设。负责工业能源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能源和科技统计;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高新技术、能源统计数据;开展工业单位的科技统计调查和科技综合统计;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服务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服务业统计数据的整合及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重点服务业以及其他第三产业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第三产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房地产和市场的统计与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住宅建设、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生产和投入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的调查;开展畜禽生产统计;组织开展区域社会经济统计;组织开展对农村社会经济焦点问题的专项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对农村统计调查人员、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研究和提出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方案,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组织实施全区经济普查;负责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并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指导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有关的统计基础工作,并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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