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查工作。
2、负责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审查、清理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面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3、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修改建议。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5、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拟定、统筹推进、监督落实。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领导全区司法所工作。
7、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地方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9、负责拟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股室、所的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交流、新闻宣传、史志编撰等工作。参与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政策,起草、审核本系统综合性文稿。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核算及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局机关及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内部审计监督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的工青妇、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二)行政法律事务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区普法办)。负责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秘书股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审查、清理工作。承办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事务;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区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受理群众行政执法投诉;指导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承办、指导全区行政复议工作。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行政赔偿工作。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依照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事项。负责拟定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调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负责全区法律服务证照的初审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
派出机构
司法所以基层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和政法工作为重点,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治教育等职能: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推进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依法治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担任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调解委员会工作,培训调解人员;指导和管理法律服务所,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区司法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给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11-5919069
办公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号房产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11-5919069
办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号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号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市场监管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