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指导全市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方案,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二)负责指导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林地管理,指导市级以上公益林划定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市退耕还林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草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监督全市湿地开发利用。
(四)负责指导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及保护修复。指导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规划,落实国家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指导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培植。
(六)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指导监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指导监督全市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七)负责全市绿道建设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绿道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绿道的道路绿化及其附近山体的绿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绿道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起草绿道建设管护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提出绿道管理维护资金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使用计划。
(八)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国有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进一步加强森林、湿地和草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工作。市林业和绿化局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监督实施。
2.关于自然灾害(森林火灾)防救。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等工作。市林业和绿化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国有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落实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国有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配合做好森林火灾先期扑救工作,必要时,市林业和绿化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灭火工作。
3.关于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林业和绿化局指导区(市)食用林产品(含干果和管辖范围内的水果,下同)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及使用的监管。负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关于行政许可职责分工。有关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划转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集中审批工作,市林业和绿化局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邮箱:zaolinban@zz.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科)
职责:负责文电、宣传、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林业统计的相关工作。
(二)森林资源和湿地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职责:指导全市森林、草原(地)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全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市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指导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三)生态保护修复科(绿道管理科)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组织、协调、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绿道的道路绿化以及附近山体的绿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绿道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起草绿道建设管护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指导区(市)林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四)防灾减灾科(森林防火科)
职责:承担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国有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联系防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
(五)机关党委(人事科)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枣庄市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环城绿道管理中心)
职责:1.承担全市森林、湿地、草原(地)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2.开展林业、草原(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研究,为拟订相关规划、计划、政策措施、标准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3.承担全市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全民义务植树、退耕、还林还草、古树名木和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的事务性工作,为全市 造林绿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全市荒漠化防治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4.承担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改革发展的技术支撑和服务 保障工作;承担林草种苗和花卉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的事务性工作,开展相关技术培训;为全市国有林场、苗圃、经济林、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的具体工作。5.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防火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辅助工作。6.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相关辅助和技术支 撑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防治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指导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服务保障工作。7.承担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应用工作,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和服务;为涉林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8.承担全市森林、湿地、草原(地)资源监测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森林督查和各级公益林区划界定的技术支撑工作。9.承担枣庄市环城国家生态公园绿道管理政策法规实施 的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环城绿道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养护、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10.完成市林业和绿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632-3168660,0632-3168699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市民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0632-3168680,0632-3168663
办公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与和谐路中间文体中心体育场北 2778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3:10-17:00
咨询电话:0632-3314257
办公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621号, 邮政编号:2778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