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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起草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和规范,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城市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城市道路、排水、防汛、路灯、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监督县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相关考核;对于不接受指挥调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相关部门,向监察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园林绿化管护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业统计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征收本系统行政事业性费用。
(4)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负责研究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城管执法队伍的集中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授权,在组织指挥跨区域综合执法和开展重大复杂案件查处时,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②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 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④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⑤向城市河道倾倒度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编制、统筹建设、综合协调等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城区道路、桥梁、隧道、地上地下管廊、排水、路灯、绿道、公园、游园广场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防洪排涝的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检查督办工作;负责环卫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环卫企业资质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作业市场的培育、监督与管理工作。
(8)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相关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区景观灯饰亮化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门前三保”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工作;协调卫生、工商、公安、城建、规划、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环境综合管理与整治方面的关系。
(10)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管理110联动信息服务工作,组织、检查和督办城市管理方面市民投诉的落实。
(11)负责县级城市管理有关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工作。
(12)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
(13)负责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指导并考核镇(区)、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行行业管理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信访股、查违办、市容秩序管理股、环境卫生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公用事业管理股、人居办(重点项目办)
咨询电话:0710-5245585
办公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金漳大道430号政务综合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早上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各部门办公地址在哪儿?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各部门办公电话是多少?1、机构名称:办公室机构地址:南漳县玉印路148号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电话:0710--5245111负责人:刘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