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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淄博市临淄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临淄区委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临淄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中共临淄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区委派出机关。与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合署办公,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共临淄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教体局(区委教育工委)〕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临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教育工作办)设在区委教育工委,接受中共临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教体局(区委教育工委)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区教体局(区委教育工委)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做好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教育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五)参与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全区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区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高中段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育学术团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八)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接收外国留学生工作。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区教体局代管、所属事业单位(学校)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和代管、所属事业单位及全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做好体育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区重大体育竞赛。
(十三)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五)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六)负责本部门和代管、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警成硬量型款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
1.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有关校车安全管理。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临淄交警大队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区教体局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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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85号电话:0533-7866502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保密、档袋、信访、值班、安全、图书代办、后勤服务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援助牵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