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襄樊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修订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镇(办事处、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性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镇(办事处、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镇(办事处、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收集、整理市(县)级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市(县)级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统计设计管理股)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调研信息、综合治理、保密、信访、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局机关、省属调查队的政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网络信息管理发布及电子政务工作;监督检查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全市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巡查工作;组织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二)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业景气状况及新型工业化进程进行监测;组织实施全市能源、资源利用等基本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降耗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农村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综合核算统计股(人口社会和商贸服务业统计股)
监测预警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状况,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协调管理局机关统计分析报告的指导工作;收集、整理、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统计数据,负责统计年鉴、统计资料的整理、编印和发行工作;收集、整理和评估镇(办事处、区)宏观统计数据;参与制定有关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协助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宣传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整理和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全省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出贸易、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第三产业中除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房地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财务状况统计;组织实施全市交通、邮政、电信业主要实物量指标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社会治安状况及公众安全感等统计调查,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